宋代在中国文化史上占据重要地位。陈寅恪先生认为,以欧阳修为代表的有宋士大夫,著文撰史,“贬斥势利,尊崇气节”,其所体现和倡导的人文精神,与国家“治道”休戚相关,断言华夏民族文化“造极于赵宋之世”。诚为卓见。作为意识形态表征之一的书法,深入探讨其文化本质属性,进而审视这一价值属性在书法史上的具体表现,是书学史家的职责所在和社会担当,也是自觉践行“文化自信”的应有之义。
近日,由上海书画出版社推出的《从兰亭到钟鼎:中国书法史探微》,就是这样一部“努力沉潜于中国历史文化”,通过考察两宋到民国期间的书迹、书家、书体、风格、传统衍变等现象,抉微发隐,探究书法本体精神在历史长河中如何显现的上乘佳作。作者莫家良先生是香港中文大学艺术系教授、博士生导师,这本学术文集是他30余年潜心书学研究的部分成果在内地首次结集出版。正文由13篇看似独立实则关联紧密的书学论文组成,共计有8篇探讨帖学、5篇论述碑学。以《兰亭》为代表的帖学和以篆分为主的碑学,共同构成了中国书法史的主体。该书的立名与内容的选择,既体现了作者对书法史的宏观把握,又显示了以小见大的治学路径。通读全书,有三个鲜明特点感受深刻。
一是站在史学高度上审视书法的文化属性。作者不管是考察宋高宗推崇《兰亭序》的动因和结果,还是分析宋代尺牍收藏刊刻对文化重建的重要作用,无论是阐述明代王宠《借券》深受历代藏家青睐的主要原因,抑或探讨清代江声、钱坫及民国邓尔雅篆书的卓越成就,多着眼于书法背后的学术、道德、文章等价值支撑。认为“中国书法本不是纯粹讲究形式美的一门艺术”,名迹的流传,“更在于其笔墨背后所蕴含丰富而深邃的文化意义”。这种认识和判断是有历史依据的。从《汉书·艺文志》对“六书”“六体”的解释,到《隋书·经籍志》把经籍文章当作“为治之具”的论断,都没有把书法看作是独立的“艺术”。《晋书》所载唐太宗在陆机、王羲之本传后的两篇史论,集中体现了唐人对文艺与治道关系的思考,其对书法“尽善尽美”的评判标准,亦未尝不是先秦贤哲思想在千余年后的现实回响。而《宋史》提出斯 文正气可以“羽翼大道,扶持人心”的价值判断(《宋史》卷319),在明清大儒顾炎武等人的思想中烙有明显印记。近代王国维针对时人在书画方面“尚奇好异,师心而不悦学”的流弊,感慨“一艺之微,而风俗之盛衰见焉!”由此可见,该书以文化视角考究书法本体,是基于对历史的充分认知。作者认为,书迹的可贵不尽在于笔画工拙,更重要的是因为书者而存在的人文道德价值。这一看法符合历史事实。苏轼书名甚高,但本传对其书法不置一词,世人宝爱苏书,主要在于东坡器识、议论、文章、政事皆具“特立之志”和“迈往之气”。同样,朱熹称赞“山谷宜州书最为老笔”,也是出于对忠贤流落的追想。在作者看来,宋高宗对《兰亭》心摹手追,不仅仅是着眼于审美,在当时特定的时势下,更有回归传统、追寻法统的现实意义。万机之暇御书史传之文以赐将相,也并非“不思自强之计”的舍本逐末(《四库提要》),主要还在于“规鉴劝诫”臣下,比如绍兴三年御书《贾复》《寇恂》二传赐予刘光世,就是为了消弭刘光世与韩世忠之间的私隙。
二是以“作品为本”的治学理念。作者没有以现有的艺术理论概念、术语来阐释书法,而是本着温情与敬意,置身于当时的历史环境下,秉持“以书法作品结合文献数据进行分析”的原则,通过严谨细致的考辨,自然而然得出可信结论。行文谨守“言必有据”的学术规范。全书注释有876条,而征引的文献数量也很惊人。另附相关书法作品310幅。这些作品在佐证论文观点的同时,还能让读者欣赏书法之美,回味历史。比如,通过《嘉祐二体石经》拓本图片,读者或许可以明白,刊刻石经是中国古代传播儒家经典的一种重要方式。嘉祐石经与之前的熹平、正始、开成石经一脉相承,与之后的宋高宗御书石经一样,都是重大的文化举措。而嘉祐石经之所以使用篆体,则又与当时文字学的深入研究不无关系。同样,读者可以通过《南浦帖》来领略苏舜钦草书风范外,也可直观感受北宋前期狂草“守法”与后期“尚意”的不同之处。岳飞因精忠报国而名垂青史,人们往往容易把“豪荡感激”“奔蛇走虺”的大草风格与其壮怀激烈、踏破贺兰的英雄气概联系起来。但通过书中提供的岳飞尺牍拓本来看,读者更倾向于认同作者所说“岳飞素来景仰苏轼书法,而学习苏书”的观点,同时也能从该尺牍中体会到武穆“勉力王事”的赤胆忠心。从《赐岳飞批札》中不仅能略窥高宗书风与《兰亭》的渊源关系,也可从 诏敕中深切感受到绍兴十一年宋金大战前夕,南宋如何调兵遣将合围来犯之敌。
三是以小见大的学术思维。不少书法史往往以大师或大变化着手展开论述,但该书作者却从书法史中不太受人关注的“小处”入手。比如以欧阳询地位在两宋的升降来探讨“法”与“意”的关系,结合南宋姜夔、赵孟坚的书论,水到渠成引出元代书法的复古现象,进而得出“中国艺术史中以回归传统来更新变革的模式”这一宏观看法。再如,在论及元代书法时,也是从人们易于忽略的篆隶入手,以此助证元代复古书风并非局限于真行草,而是涵盖五体。论及明代,同样不以董其昌、文徵明、祝允明等大家之作入手,而是选取王宠通篇仅有68字的《借券》展开讨论。从流传有绪的46人题跋中,发现《借券》历百年流传至今,不仅是王宠的书法带有浓厚的“晋韵”意味,更在于他的学养、人品及操守,由此得出“书以人传”的判断。对于同行学者以借债为证,认为王宠的一生是“贫贱而不得志的短暂人生”,作者不甚同意这一看法,因而从王宠的家世及生活习惯等方面进行“推敲”,发现举债乃当时苏州文人的生活方式和态度,祝允明、文徵明、唐寅等皆不例外。由借据论及时代风气,虽然点到即止,但这种以小见大、抽丝剥茧的学术思维,给人启发良多。还有,《阁帖》在清代先盛后衰,但作者却在清代楹联的兴盛流行当中,看到了清人因为涵泳《阁帖》,从而在大字书写方面取得非凡成绩,这也是以小见大的一个例证。
该书的优长之处不止上述三点。洗练简洁、平实朴素的语言给读者带来亲切感和认同感,而精微的论述和极有分寸的审慎按断,时时体现着作者深厚的学养和不凡的识见。比如文章中论及东汉陈遵所作尺牍为人珍藏是因为“文辞与书法俱佳”,这种说法就比唐人张怀瓘仅据“善书”二字就得出“此其创开隶书之善”的结论更为周延。“文辞”二字看似小事,实则牵涉大问题,因为它不仅是衡量尺牍高下优劣的核心要素,同时还关乎能否理解两《汉书》中“善书”“善史书”等史籍术语的真正含义,而这又与书法史能否厘清草书尤其是今草断限问题关系甚大。《汉书》所言“善书”且特指熟悉文法、巧于文辞的例子并不少见,比如《贡禹传》中有“欺谩而善书者尊于朝”这样一句话,此处“善书”就不指书法。对《后汉书》所载北海敬王刘睦“善史书”,以及临终时明帝“驿马令作草书尺牍”的误会,自张怀瓘开始到今天,似乎依然未能得到合乎历史实际的解释。在《钱坫书法四论》中,作者通过文献及传世书迹交互验证,推定嘉庆五年(1800)是钱坫左手作篆的时间界限,令人信服。而对这样一位书艺“超卓”学问“渊博”的通人,书史能否公允评价,不仅仅是钱氏个人身后名的问题,更显示了后人是否真正懂得清代碑学的得失,这一按断深刻精到,甚具灼见。在作者看来,邓石如书名得以超越钱坫的关键,在于其弟子包世臣的极力传扬。作者引用近代学者张原炜、张舜徽等人对钱坫、邓石如的评判,以说明书法背后的学术支撑价值远大于单纯的技艺。事实上,早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初,民国学者朱大可《论书驳包慎伯康长素》一文(《东方杂志》1930年第27卷第2期),从四方面进行了条分缕析,结尾又从包康二人言不由衷的实践上,作了全面纠驳,对于今人认识碑学得失不无裨益。
最后说一点,该书在个别细节上似乎也有可商量的余地。比如多次明言《广艺舟双楫》,这一说法就略嫌不确,如能辨正则更显谨严,因为康氏生前就已将此书改名为《书镜》。清人胡义赞讥其宜取名《艺舟单橹》(郑逸梅《艺林散叶》),近人刘声木所言也可为证:“康有为撰《广艺舟双楫》六卷,专论字一项,何来此《双楫》乎?无论其言之是否,立名已为不顺。晚年重印,更名曰《书镜》,或自悔立名之未安乎?(刘声木《苌楚斋随笔》卷九)”我顺带加一句:《书镜》之名,或许也是仿照其同乡吴荣光《帖镜》而来。当然,此等小纰漏,对于该书的充实与博雅并无多大减损。之所以提出来,更不是有意吹求,而是希望该书在勘误或再版时参考。毕竟,对于读者来说,衷心希望上好佳作成为无瑕白璧,也是可以理解的心声。